本报讯(记者杜玲)实施“四水同治”的成效如何?地方政府是否规划建设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我市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联动执法检查4月下旬启动以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及有关部门、企业对照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逐项研究、逐项检查、逐项整改。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力助推打好碧水保卫战。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活动。今年5月底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将组建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任组长,分4个执法检查小组赴8个省辖市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我市是此次执法检查的8个重点城市之一。
记者了解到,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四水同治”实施情况,重点是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乡村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推进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等。
“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首先要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得怎么样。要借助执法检查,督促和引导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减少污染排放总量,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水污染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负责人介绍,2017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建立完善了一整套水污染防治的新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强调,要围绕这些新规定、新举措加强执法检查,尤其要检查关于河长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同时,重点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努力加以解决。还要抓住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问题,深入企业检查污水排放是否达标,明察暗访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查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法律规定落实情况,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有重要责任,承担着主要任务。此次执法检查,聚焦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检查市、县两级政府是否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制订了水污染防治规划;是否制订了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开;是否按规定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检查有关方面是否落实了水污染防治的标准规划、监督管理、事故处置等方面的责任。执法检查将通过听汇报、查措施、辨成效,全方位了解情况,推动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
目前,市政府正组织有关部门和涉水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政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河道断面及涉水企业的排污和在线监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住建部门对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水利部门对河长制落实情况和河道治理、水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工信部门对涉水企业的污水达标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面源污染、农村垃圾处理和畜牧养殖场的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