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六:非法集资的典型手法有哪些?
一是在市区重点部位派发传单,通过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游说中老年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资产担保借款合同》等,许诺20%~30%的高额年化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二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三是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进行非法集资。
四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1.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2.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五是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六是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为境外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
七是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八是打着养老的旗号, 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九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十是利用投资连锁酒店。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 合作承包期内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年利润预期收益,分期退还本息,进行非法集资。
十一是利用O2O互联网创新项目。声称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以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契机,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是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募集的资金用于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赚取利差。 市处非办
聚焦防范非法集资
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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