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根据《焦作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县(市)区逐月量化考核方案》和《关于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日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四城区、示范区和六县(市)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城区中,第一名解放区、第二名中站区、第三名山阳区、第四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名马村区;六县(市)中,第一名孟州市、第二名武陟县、第三名沁阳市、第四名博爱县、第五名修武县、第六名温县。第一名解放区和孟州市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最后一名马村区和温县分别被扣缴30万元。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表示,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巩固攻坚成果;受到批评的单位要正视问题,查漏补缺,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