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我市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集中交办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近日,我市出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着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今年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交给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45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2件、政协提案287件。这些建议和提案,凝聚了代表委员们的心血和智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呼声,也充分体现了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质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答复,切实解决问题,提高办理成效。
记者从暂行规定中了解到,办理工作包含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等程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分别由人大和政协按照分级负责、业务归口的原则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在承办过程中,承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牵头办理,明确具体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办结时限和目标要求。承办部门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衔接,做到办前主动联系、办中密切沟通、办后回访交流,切实把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办好、办实、办到位。对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部门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尽快办结并明确答复;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办理难度较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全力以赴,力争办到最好,并如实说明情况,再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解决起来需要有一个过程的问题,要提出工作目标,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暂行规定要求,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复办理结果时,要严肃认真,做到内容真实、明确、具体。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D”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D”标明。
“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要寄送所有提建议人。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复文要在政协焦作市委员会提案管理系统录入,同时寄送纸质复文给第一名提案人。”该负责人说,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人大和政协规定的格式进行办理。网上办理应同步进行。
暂行规定明确,办理建议、提案的时限,一般为3个月。承办部门要坚持办完一件、答复一件,务必于限期内全部办完。个别因情况复杂限期内无法办理结束的,应在限期内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解释清楚,最迟在5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政府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大多数内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度关注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确保办复率达到100%、与代表委员沟通率达到100%,所有建议提案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办复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