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边疆 通讯员张建忠)强手段、穷措施、追刑责,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老赖”,促进执行效率和人民满意度的提升。今年年初以来,沁阳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67件,已执结474件,执结率为44.4%,执行完毕率、结案平均用时、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等多项指标均居焦作法院系统前列。
多种手段并用,强化失信惩戒。让被执行人在出行、消费、投资、置业等领域全面受限制,倒逼其履行义务;下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未按期履行将被纳入失信名单,促使其权衡利害,主动履行;严格执行财产报告制度,拒不报告财产就拘留、罚款。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共对1493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130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76名未申报财产收入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和罚款。
穷尽执行措施,打击规避行为。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被执行人的逃避行为,该院在用足用活用好网络查控、住宅搜查、财产查封、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的同时,采取“凌晨堵门”“午休猎赖”“晚上堵窝”等形式,抓捕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在6次大的集中执行行动中,该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76人、搜查47家、查封扣押财产670件次。
强化刑事追责,打击拒执犯罪。今年年初以来,该院先后对10名申请执行人提起的10起刑事自诉案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或罚金判决。被执行人吴某不履行调解协议,长期躲避在云南。根据线索,该院组织执行干警2次前往云南某地执行,将吴某强制带回沁阳执行逮捕,并依法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由于刑事责任追究和打击力度的加大,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越来越多。被执行人祁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的当天,便带着13000余元的执行款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他说:“这两年法院的执行形势紧、处罚严,咱一怕上失信名单,二怕被拘留,三怕被判刑,还是早履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