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民生保险”,2003年6月1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金60亿元,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成立双总部。2018年年底,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超115亿元,总资产近1100亿元,连续9年盈利。民生保险拥有25家分公司,近800个服务网点,4万余名高素质专业人员,服务用户近800万。近年来,公司多次被评为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A级单位。
民生保险以“创造受人尊敬的公司”为企业愿景,以“为民生服务”为企业使命,奉行“利他共生,共创共享,共同富裕”的企业价值观,秉持“讲真话,干实事”的企业精神,坚持内涵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广大民众提供真诚体贴、专业全面的风险保障服务。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8日。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1年里,焦作中支拥有数百名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人员,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
反洗钱工作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
今年5月是反洗钱宣传月。
谈起这项工作,民生保险焦作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保险焦作中支”)总经理孙海燕说:“为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打击一切洗钱犯罪,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安定,公司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第一时间研讨制订相关方案,确定‘普及反洗钱知识、争做反洗钱卫士’月主题,采取传统与创新相结合方式,确保反洗钱宣传广泛、深入、持久、行之有效。”
创新制度建设
民生保险焦作中支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将管理层纳入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中支总经理为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主管、经理为组员。制定了《关于民生保险焦作中心支公司设立反洗钱AB角岗位的通知》,在中支机关并指导县域5家营销服务部建立反洗钱领导小组和AB角岗位制度,强化岗位责任。中支反洗钱岗专员具有跨部门协调权限,能及时获取相应部门或各类应用系统的信息,与县域各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能有效配合沟通。
依据《民生保险焦作中支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规范》,他们严格开展客户身份初次识别,确定个人客户“身份识别”九要素信息,同时规范操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民生保险焦作中支还编写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汇编,下发各岗位人员以便随时了解反洗钱知识。
强化技术保障
反洗钱工作需要强大的技术保障与支持。目前,民生保险焦作中支拥有强大的核心技术系统。【核心6000】系统能够实现以客户为单位管理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完整登记客户基本身份信息,实现对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的留存。【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能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反洗钱监控报送系统】是对大额交易和可疑报告进行筛选、提取,独立于其他各业务功能模块,能够与公司【核心6000】业务系统实时对接、数据共享。
强化人员培训
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合规培训已成为民生保险焦作中支反洗钱工作的惯例,让新员工了解反洗钱相关知识、树立反洗钱意识,遵循应尽义务,承担应负责任。今年2月16日,民生保险焦作中支开展一期新人班反洗钱培训。
今年4月23日,民生保险焦作中支召开全辖反洗钱工作会议,孙海燕对2019年反洗钱评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加强社会宣传
民生保险焦作中支为做好反洗钱宣传月工作,号召全员强化反洗钱知识,提升自身反洗钱意识和工作水平。以中支为核心点,统一制作下发反洗钱宣传材料,带动辖内5家营销服务部相继开展反洗钱宣传,根据各地特色、人文环境,形式多样地将反洗钱知识普及民众。利用客服部的“一个柜台”,放置防范洗钱风险台摆和宣传折页,对前来所有客户传达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性;客服大厅电视屏循环播放反洗钱宣传片;客服部四周墙上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渲染反洗钱氛围,培养反洗钱自觉行为;同时线下借用从业人员和客户朋友圈,广泛转发监管新策、案例和反洗钱知识。
5月24日,民生保险焦作中支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举办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集中宣传活动暨‘山阳铸剑’行动”启动仪式,现场通过发放反洗钱宣传资料及悬挂反洗钱宣传标语向广大公众宣传相关知识,提醒社会公众远离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发现洗钱和涉恐线索及时报告,为焦作市金融稳定贡献力量。
在过去的工作中,民生保险焦作中支在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反洗钱工作分类评级以及2017年度焦作市保险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中均获得了好名次。在分公司组织的反洗钱知识竞赛中获得了团体第三名、个人第二名。
成绩代表过去,今后仍需努力。孙海燕说:“反洗钱宣传是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公司将为全面推进反洗钱宣传工作,遏制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稳定继续努力。不断发掘创新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持续普及反洗钱知识,人人争做反洗钱卫士。”
本报记者 李学杰 文/图
延伸阅读
反洗钱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社会公众的反洗钱义务: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相关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制、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种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洗钱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处置阶段(Placement) ——黑钱放置进入金融体系,是洗钱的开始阶段;
离析阶段(Layering) ——黑钱在金融系统内交易、转移、转换,是洗钱的关键阶段;
归并阶段(integration) ——与合法收入融合,变成表面合法的收入进行消费,是洗钱的完成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