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2016年,全市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使大量家庭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前、平息在萌芽状态,对维护我市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3755件,结案3680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纠纷较往年下降32.8%。
“法院搭建平台,各类调解组织主动融入,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共同解决纠纷”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已在我市初步形成。
2016年,市中级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家事审判工作室,并出台了《全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项工作得以在全市法院迅速推广。
目前,全市10个基层法院均组建了以优秀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家事审判工作室,基本完成了家事审判的软、硬件建设。市中级法院在山阳区艺新街道成丰路社区设立了“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整合社区“冬香好妈妈工作站”的志愿者资源,合力化解社区的家事矛盾、邻里纠纷,迈出了家事审判工作深入群众、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一步。经过一年多的历练,目前全市共涌现了王基路家事调解工作室、小四家事调解工作室等43家成绩斐然的社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家事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化解功能的有机结合,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日益健全。
针对群众的需求和实际存在的问题,3年来,市中级法院相继出台了《家事审判规程》《引入心理咨询师介入家事审判实施办法》《人身保护裁定实施细则》《家事案件设立亲属会议制度的意见》以及家事诉讼诚信保证书、离婚证明、家事审判问卷调查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一系列制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与综治、妇联、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诉讼调解与妇联组织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意见》《关于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实施安全保护的若干规定》《婚姻冷静期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为指导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行为准则,初步形成了富有焦作特色的家事审判改革制度机制体系。
为建立家事调解大格局,在全市形成化解家事纠纷的合力,市中级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由法院牵头,综治、检察、公安、民政、司法、新闻广电、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相继设立了由家事法官负责,由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检察官、大学教师、妇联工作者、心理辅导师、志愿者及相关调解员广泛参与的家事调解委员会。
为全面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全市法院聘请家事调解员70名,各法院指导社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规范了调解流程,建立了调解台账;免费赠送业务书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为社区家事调解室(站)调解员配备专业法官、开通律师热线,使大量专业法律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指导;值班法官定期到家事调解室(站)值班,并落实了纠纷调解跟踪回访制度。
3年来,全市法院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从组建专业团队、完善审判设施到出台审判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从法院到社区、居委会,不断探索解决家事纠纷的新路径,全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18年,全市基层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3601件,结案3526件,其中调撤案件2191件,调撤率为62.14%;全市43个家事纠纷调解站点共接待来访咨询群众3899人,调解成功709件,其中家事调解成功449件。
步入新时代,全市法院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持续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家事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谱写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