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年初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部按照先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办理点)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
一、预申请时间
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信息采集工作从4月底开始。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批批量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时间为6月15日,以后进行单个录入。
二、预申请范围
预申请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预申请工作流程
1.名单确定。预申请主要工作和名单(含在本校复读的学生)的确定由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完成。对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学生以及特殊情况学生的预申请工作主要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按程序办理。
2.预申请结果使用。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贷款资格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受理阶段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一起赴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391)2992825、3750097、3750091进行咨询(咨询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