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我市各用人单位请注意,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都可申请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负责人提醒各用人单位,目前,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6月6日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在稳岗补贴信息系统(网址:http://wgbt.mohrss.gov.cn)进行注册,然后填报企业稳岗补贴信息并报送纸质材料,待审批通过后,便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据了解,稳岗补贴,全称为稳定岗位补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使企业不裁员、少裁员,2015年3月,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对积极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放生活费等措施,确保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根据政策规定,稳岗补贴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费用支出。职工生活补助实行先发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发放生活费,并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稳岗职工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并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补助,实行先支后补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培训职工人数支付培训费,并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补助。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负责人提醒各用人单位: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应填写《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每年向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程序,对拟享受补贴企业的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认定、公示、审核批准后,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及时把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