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根据中央和省委对事业单位改革强调“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要求,当前,我市正统筹谋划、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平衡充分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委编办获得的消息。
全面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我市坚持全覆盖原则,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纳入改革范围。不仅包括市委编办备案的行政类事业单位,还包括法律法规授予、行政部门委托以及自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做到应改尽改。同时,结合地方党政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同步实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清职能复合型事业单位的职责,把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调整到位;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对划出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精简整合、综合设置,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
稳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市委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转企、撤销、剥离经营职能后与其他单位整合、转为企业集团、转为公益服务机构等方式,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到位前,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现有空编要全部收回,编制实行“退一收一”,在编人员“只出不进”。尤其是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事业单位,更要控制住人员规模,为其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创造条件。
积极谋划推动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市委要求,要根据主管部门职能调整情况,结合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及时将涉改事业单位划转到位。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后,对职责任务相同相近、规模较小的机构予以合并;对职责任务严重萎缩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整合或撤销。
继续做好事业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挖潜创新工作。各县(市)区继续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施总量控制,不得突破事业机构编制限额。同时,创新事业编制管理方式,加大创新挖潜力度,盘活事业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提前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当前,我市既作好改革的思想准备,又提前谋划,通过开展事业机构编制评估等方式,切实摸清现有事业单位履职情况和编制配置情况,为开展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作好前期准备。
积极谋划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里的实施意见即将印发,市、县也将提前介入,积极谋划,待我省实施意见印发后及时贯彻落实。通过深化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同时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