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安
一个人的生活历程给她的创作留下的痕迹有多深,是可以从她的处女作中找到答案的。发表在2015年第5期《北京文学》上的《红沙场》,几乎可以看作一个人的成长史了。
“我”是一个家庭里的老三,上面的哥哥和姐姐,下面的两个弟弟都是各有各的受爹娘宠爱的理由。而夹在中间的“我”,是“老大娇,老小骄,中间夹了个现世报”,活该是所有孩子中最苦最累的那一个。从小就受了娘的各种指派干活,男孩的活也干女孩的活也干,屋里的事娘严格要求,外面儿上的事也慢慢地都是“我”来出头,终于,“我”长大了,到了一家子出个事都能找到“我”的分上,也到了家里的大事来的时候。因为房屋的纠纷,当初父亲和母亲出手帮忙过的老乡丑家,后来成了原告起诉了“我”家,此后的十几年里,一家子就都耗在了这个事上。直到父母、大哥都死了,小弟也出了事。直到最后,“我”在等待判决的过程中和律师到深山遇到了狼,经历了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巨大折磨后,终于把多年来的压抑释放出来,做回了自己。
这是个中山狼的故事,被帮助后如何忘恩负义到极致的活表演,就是小说中的丑家一家人。但是作者没有从这个故事入手,她从人物的成长史开始,从家族史说起,她记忆中的家里人都是有着美好的过往,尽管开始部分有许多情节并不太美好,但是也没有让读者读来难受,那些发生在“我”懂事前的事情,也多,但是都一掠而过,重要的事都发生在这之后。这个家里的母亲不知道是从什么角度看出来“我”是这个家庭的真正的可以塑造之才。从“我”被母亲进行的各种严厉教育开始,小说就进入了真正有活力的部分。母亲的严格要求促使我最终一步步发展到家务方面的全才,而随着读书的增多,见识的提高,甚至勇气也随之增大到比家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强的地步,于是许多需要壮大胆子鼓起勇气做的事情,都变成了“我”的任务,而“我”也从来不让家里人失望。这些都是伏笔,为了后来要写的和丑家进行的战斗而做的准备。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纠纷的起因比较奇怪,和通常意义下的纠纷相比有点太简单化了,虽然可能确实有这个事情的原始线索模板,且就是这样的,但是作为一个小说,这个线索的设置仍然显得不是很成熟,或者说,成熟的小说家在设置起因的时候,往往要更谨慎也更周全,让主人公被起因折磨并无法摆脱,十几年都这样暗无天日的过着,是需要一个能说服读者的充足理由。但是让读者可以接受的是,这和房子有关,对现在的中国人而言,房子的位置几乎是至高无上的,有多少人是被房子改变了命运的。尽管小说中的事情发生在许多年前,但是对于房子的关切仍然让许多人可以自行脑补因为有可能失去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而进行的抗争,这是个好看故事的心理基础,也是这篇小说的主要脉络,作者选取了这个事情作为从此绊住“我”人生的引子,是非常有社会观察力的表现,也是作者能抓住读者心中痛点的表现。
红沙场是小说中“我”家的所在地,也是让一家人牵扯时间精力十几年的案件的发生地点,同时也是一家人赖以生存成长的地方,对“我”一家人和这个小说中的故事来说都是有着难以代替的作用和地位。像这样的地点,往往会被作者反复地描摹,而在本小说中,只是在开头部分讲述事情起因的时候简短地提过,后面再提到都是片段和只言片语式的,是作者俭省文字的主观意识的体现,说事情到清楚的程度就可以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小说中故事的主要发生地和缘起,到底该给什么样的笔墨,或者说这笔墨应该到什么程度才叫合适呢?对这个程度的把握应该是区分一个作家成熟度的标志。这里小说家对小说中的故事和人物的发展有了一个需要不断进行补充和延展的成分,只是在延展过程中,有其他的事情夹杂进来,大姐的离婚,大哥的车祸,父母的去世,小弟弟的出事,这些都和房子拧在一起,成为了需要作者将故事进行下去的要素,每件事情都是家庭里很大的事情,时间在改变的同时也改变了人物的命运,而“我”的命运始终如一,都是这个家起顶梁柱作用的那个人,所有的事情都是负面的承受,和周围的亲人也不能和谐共处,直到把“我”压抑到频繁地想爆发的程度。鲁迅说过,“一个人不是爆发就是死亡”,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来说,也是一样的。沿着人物的发展脉络写下去,同时也给故事一个合理的结局几乎是每一个写作者的天然任务。所以,当“我”在野外遇到狼且经历了巨大的精神折磨后的爆发,才是合乎情理的,尽管从创作的角度看,可能稍显突兀了些。人是复杂的动物,有时候,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取舍到底是什么标准。
整篇小说如果按照一个处女作的标准来要求的话,应该说完成得很不错了,而且,可以明确地感觉到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对自己心中各种限制的突破的勇气,她的勇敢她的对生命的不屈服都在这篇小说中展示出来了,甚至展示得都有点过分了。但是如果我们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还是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开头部分的长篇叙述的必要性,更接近散文化的笔致以及整体结构上的可以商榷的地方,都还有要提高的空间。
万里之行始于足下,更何况这是一个诗人往小说转型的一个好的开头,值得继续下去,期望能看到万里更多、更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