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6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记者了解到,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我市坚持依法防控、联防联控,不断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传染病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在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方面,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制订了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技术方案,突发疫情的应对能力持续增强;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季节的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尤其是相关人畜共患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实现防控关口前移。
全市196家医疗卫生机构(61家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70家乡镇卫生院、4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其他医疗机构)实现了法定传染病实时网络直报,建立了一个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监测网络,对疫情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传染病报告时效从过去的5天缩短为4小时,全市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保持在95%以上,传染病疫情管理报告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率达到100%。同时,定期按照卫生行业标准和临床诊疗指南开展传染病业务知识学习及考核,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传染病救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我市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治法执法监督,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工作方针,履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职责,着力打出组合重拳,扎实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双随机”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工作,有效提高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效能,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国家抽查任务。2017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对7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双随机”监督抽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圆满完成国家、省“双随机”抽检任务。
组织开展对直管大型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管理、预防接种、消毒院感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组织和相关管理制度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年度监督覆盖率达100%,有效促进《传染病防治法》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2016年以来,我市连续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结核病防治管理、医疗废物处置、预防接种、消毒产品购入使用等专项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空调通风系统集中专项卫生监督、春季学校传染病专项监督、中高考前学校和周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工作。
加强对日常和专项工作的指导督导,实行市县联合执法,指导基层监督机构查办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有力促进了基层工作的规范开展。
在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面,我市2018年度对直管16家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全市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全市共开展综合评价医疗卫生机构418家,其中评价为优秀单位的105家,合格单位312家,重点监督单位1家。
为筑牢法律防线,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和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查处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近年来,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共查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26起,罚款6.7万余元,并依法通报批评医疗机构5家,移交案件线索1家;办理公共场所一般程序案件1起,办理学校卫生简易程序案件3起,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形势稳中有降,全市未发生传染病的大规模暴发流行,无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报告,未发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和寨卡病毒感染等输入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