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一概念在《礼记·乐记》中已经出现,其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二程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后来,朱熹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也就是说,只有消除人的私心杂念,才能看清并回归天道人伦的自然本源。在各种“天理”中,最实用的也最为统治者看中的是在社会法则方面,朱熹主张封建时代最基本的社会规范是“三纲五常”。“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做表率,因为,在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现实关系还没出现时,先天已经确定了这些道德准则。这些对统治阶级很管用,渐渐地演变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尤其是妇女必须坚守“三从四德”(三从: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在这些关系还没有实际出现时就已经存在。这些内容本来只是儒家的一种思想学说,春秋时期,也只是百家争鸣中的一种声音,到朱熹这里,把它上升到先于人类社会已经存在的规律性的法则,这一下就迎合了封建统治者的心愿,正缺瞌睡没枕头哩,你老夫子给送来个大礼,封建统治者马上把朱熹的这套理论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唯一的指导思想。在元明清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是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强有力的精神支柱。
接下来,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朱熹的廉政主张。我们知道,朱熹生活的年代,一方面“靖康耻,犹未雪”,北方山河破碎,南方民不聊生,主战派与主和派斗得不可开交,最后岳飞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另一方面,南宋小朝廷偏安江南,对金人称臣纳贡送美女,在朝廷继续过着醉生梦死、穷奢极欲的腐朽生活,“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朱熹亲历亲睹了这些社会现实,几次与黑暗官场抗争都很受伤,因此深感人欲的险恶。朱熹一生当官的时间很有限,合起来也就六七年,在朝为官的时间更短,只有四十几天,大部分时间都在著书立说和游历讲学。但他的廉政主张非常鲜明:其一,对于欲,非理勿求。朱熹所提倡的“灭人欲”不能机械地望文生义,不是断绝人类所有的正常欲望。按照他的哲学,因为在人出生之前,做人的道理已经存在了,要灭的只是人们后天形成的各种过分的欲望,这些欲望“循之则其心私且邪”,是会迷惑心智的,必须拨云见日、回归天理;而对符合人性的正常欲望“循之则其心公且正”,是不需要灭的。就从政而言,天理就是天下为公,人欲就是一己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这些所谓的“人欲”,是坚决要消灭的;其二,对于利,非道弗取,“君子安贫知命,财富应取之于正道,非道则一介弗取。”其三,对于官,非公莫做,“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彩。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其四,对于民,非宽不驭。他认为“平易近民,为政之本”,要求为官者做到“临民以宽”,还进一步主张“天下国家之大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实在省赋……省赋以为恤民之本”。他在任焕章阁待制兼侍讲期间,上了一道《经筵留身而陈四事札子》,评议朝廷当“百姓饥饿流离,陷于死亡”之际,还大兴土木修造宫室,因此被罢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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