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不动产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加计抵减增值税改革政策,我公司4月份应纳增值税12506.56元。现在好了,4月份我公司不但不用缴纳增值税,还有18810.52元的留抵税款。增值税改革‘套餐’,让我们吃得饱吃得好。感谢国家的好政策,为税务部门的优质服务点赞。”近日,沁阳丰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丰焕栋高兴地说。
沁阳丰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是2018年3月成立的一家集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于一体的一般纳税人。随着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落地,该公司不仅适用不动产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政策,同时还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5月份是增值税改革后的首个申报期,沁阳市税务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团队,对辖区享受优惠政策的重点企业实行上门辅导、跟踪服务,确保增值税改革首个征期纳税人报好税,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经过税务人员上门宣传和手把手地辅导,4月份,沁阳丰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27063.77元一次性申报抵扣,加上4月份当期取得的进项税额15469.36元,共享受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2533.13元。同时,该公司还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一次减免4253.31元。
“4月份,我们公司增值税税负降低2.74%,减税降费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丰焕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