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做勤官。《上任第二》“治官如治家”中指出,地方官首先要了解下情,“盖一家之事,无缓急巨细,皆所有知,有所不知,则有所不治也。”上任后要对自己应做的事有个全盘考虑。如果一上任就这样想:“那些事情不加治理,与我有什么相干,反正不久就卸任,为什么自讨苦吃?”这种念头一产生,那什么事情就完了。“公家之务,一毫不尽其心,即为苟禄,获罪于天。”也就是无功受禄,会得罪上天。《宣化第五》中说:“古之为政者,身任其劳,而贻百姓以安。己劳则民逸,己逸则民劳,此必然之理也。”并感慨道:“此真万世为政之格言也欤!”《受代第九》中举了近代东原人吴曼庆的例子。吴曼庆卸任某地法令长官,已经办完交接手续,还不忘对继任者嘱咐说:“某件事没有做完,某件官司已审而没有判决,某案件有可疑之处,某人有才能可任用。”唯恐新来者不能全面掌握和了解情况。
三是要做廉官。《拜命第一》中要求“戒贪”。“普天率土,生人无穷也,然受国宠灵而为民司牧者,能几何人?既受命以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自不爱也,宁不为世所诮耶!况一身之微,所享能几,厥心溪壑,适以自贼。一或罪及,上辜国恩,中贻亲辱,下使乡邻朋友蒙诟包羞,虽任累千金,不足以偿一夕缧绁之苦。”缧绁就是绳索,缧绁之苦就是牢狱之灾。《上任第二》中还要求“禁家人侵渔”。“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或营利以侵民,或因讼而纳贿,或名假贷,或托姻属宴馈征逐,通室无禁。”其结果是“己虽日昌,民则日瘁;己虽日欢,民则日怨”。一旦事发,因这个缘故受牵连的人就有一大串,并感叹道:“呜呼!使为妻妾为之,则妻妾不能我救也;使为子孙而为之,则子孙不能我救也;使为朋友而为之,则朋友不能我救也。”就是不管为了谁而贪腐,等到东窗事发,谁也救不了自己。《闲居第十》中还强调“名节”。“名节之于人,不金币而富,不轩冕而贵。士无名节,犹女不贞,则何暴不从,何炎不附,虽有他美,亦不足赎也。故前辈谓爵禄易得,名节难保。爵禄或失,有时而再来;名节一亏,终身不复矣。”《事长第八》中提出“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并说:“宁人负我,无我负人。此待己之道也。天下之善,不必己出,此待人之道者。能行斯二者,于道其庶几乎!”《受代第九》中更要求“不竞”。“不竞”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不争。“夫利之与义,势并不处,义亲则利疏,利近则义远。”特别提出:“故君子从政,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这既是张养浩的廉政主张,又是他的做人准则,更是中国古代圣贤名士代代相传的为官处世密箴。前半句,解决为官时“公与私”“贫与富”的矛盾;后半句,解决处世中“让与竞”“损己与损人”的矛盾。态度鲜明,刚正耿直。其实这里还隐含一层意思,就是“做官先做人”,只有处世时不损人利己,才能做官时不损公肥私,进一步讲,处世舍己为人是做官克己奉公的前提。这些也符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为政主张。比如大家熟知的被百姓称颂为“海青天”“南包公”的明朝著名清官海瑞,就是一个“宁公而贫”的典型。海瑞一生干了很多惩恶扬善、为民请命的事情,最著名的是在一次赈灾过程中,他发现曾经斗倒过权势熏天的奸相严嵩的徐阶,在当地侵占农民的土地最多。为了维护农民利益,海瑞对这个曾经有恩于己的首辅大学士也毫不手软,不仅迫使徐阶退了一半的田地,还依法将他的两个儿子发配充军。海瑞一心为公,生活却很清苦,一生很多时间闲居家中,只靠祖上留下的一点土地过活,没有像样的宅子,也没有置买田产,只在母亲去世后靠别人帮助买了一块坟地将母亲安葬。海瑞去世前几天,还退还了兵部多送来的七钱银子。他的妻儿早已去世,丧事由别人料理,他的遗物只有八两银子、一匹粗布和几套旧衣服,靠同僚的帮助,他的灵柩才得以运回故乡。海瑞的名字永远刻在人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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