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霞于2015年9月担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从事公安工作21年来,她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被评为市“巾帼建功标兵”、市优秀共产党员、市第五届“最美警察”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在队伍管理中,刘春霞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发挥党建工作在公安监管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通过“三会一课”、志愿者服务、精准扶贫、“四城联创”等活动,带动党员民警积极投身各项建设工作。她还在全所民警、辅警中实行“传帮带”和岗位捆绑制度,做到榜样引领、责任明确,使民警的责任感和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该所曾荣立集体二等功,该所党支部也被评为市公安局优秀基层党组织、“五星”党支部。
“立家规”“树家风”,刘春霞建立奖惩机制、谈话制度、纪检监督一票否决制度、民警八小时之外监督机制等,并结合“以案促改”“纪律作风提升年”等活动,开展“整治监所顽症痼疾从我做起”活动,锻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监管队伍。她通过召开民警辅警家属座谈会和优秀民警表彰会、开展党小组集体活动、建立家属微信群、慰问困难党员和患病民警等方式,加强与民警及其家属的沟通联系,激发民警干好本职工作的热情和活力。
刘春霞建立了确保监所安全的“一二三四五制度”,开启监管民警的“一日工作模式”,让民警“忙”起来;提出了在押人员读书声、训练声、唱歌声声声入耳的“三声管理法”,细化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让管理“活”起来;创立了医疗“七日跟踪法”,确保新入所人员和住院回所人员的健康安全,让医生“动”起来;建立了内部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监所文化“亮”起来。
高墙内,刘春霞带领一支忠诚、有为、团结、奋进的监管队伍,无私奉献、无怨无悔,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