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四城联创”工作开展以来,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实施市容提质行动、环卫提升行动、城市美化亮化行动、市政设施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四城联创”成果,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在市容提质行动中,市城管局深入开展经营秩序整治工作,提前谋划,制订方案,建立台账,强力整治店外经营、流动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大棚等市容乱象。该局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现场督导、微信群督导等方式,对台账上的430个问题展开督办,下发督导单54份,解决了影视路缝山公园违章搭建大棚、文昌路北口流动经营、胜利街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制定《经营秩序治理示范路和示范小巷考核办法》,一周一排序、一月一奖惩,对30条经营秩序治理示范路和20条经营秩序治理示范小巷开展督导、考核,推动任务落实。
在早夜间经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中,我市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每日从6时至22时对锦祥商业街、南通南路、孟州北路、丽景新天地、周庄路等重点路段进行巡查,保持高压整治态势,达到了“早市进店、夜市进院”的效果。
与此同时,市城管局狠抓“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以30条经营秩序治理示范路为重点,对中心城区25个街道的管辖范围及道路边界进行明确划分,督导街道、社区抓好“门前五包”落实。该局与临街商户、单位签订承诺书4000余份,安装“门前五包”责任牌3700多块,建立商户自治微信群110个,开展“门前五包”示范先进门店评比活动20多次,有效解决了街道乱堆乱放、乱搭乱挂等问题。
环境卫生是城市形象的必要元素,关系着市民的生活质量。在实施环卫提升行动中,我市城管、环卫部门通过深入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等,着力营造了整洁美观的市容环境。
我市是全省首批4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我市制订了《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城管局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方,通过综合对比小区硬件设施、物业管理、入住率等因素,最终选择建业·壹号城邦、百大嘉苑、建业·森林半岛等8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于6月28日举行了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启动仪式,全面启动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部署,垃圾分类试运行工作结束后,市城管局将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在我市城区全面推开。
为持续提升环卫设施管理水平,市城管局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各城区环卫部门加强对169座环卫公厕、87座垃圾中转站及道路两侧果皮箱的管理,定期实施环卫公厕、垃圾中转站消杀、除臭作业,每天清掏果皮箱,及时维修、更换环卫设施;对城区所有环卫公厕开放时间进行排查,要求各城区环卫部门认真落实公厕24小时开放制度;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流程,要求垃圾中转站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50余辆垃圾运输车进行密闭改装,杜绝了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现象。
同时,为抓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城管局专门在沁阳市召开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现场会,督导各县(市)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今年,我市城管、环卫部门持续推进“公厕革命”,截至目前已完成19座公厕的新建改造任务,与14家临街单位签订内部公厕对外免费开放协议。
在推进临街商铺门头招牌升级改造方面,我市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3280块门头招牌升级改造任务,结合“城市双修”工程,按照“统一中不失个性、统一中不失特色、统一中彰显风格”的原则,彻底整治临街商铺门头招牌脱落、破损、污染、缺少用字、用字用语不规范等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和视觉污染。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共拆除老旧门头招牌1570块,升级改造门头招牌1362块。
为深入推进违法广告治理,市城管局督导各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错时工作制,对辖区内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挂乱扯现象进行整治,清除非法小广告26000余处,取缔灯箱、道旗、橱窗、条幅、墙体广告4800余处,进一步改善了城市面貌。
我市根据《焦作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遵循“规划引领、专业设计、报备审批、节能环保、量力而行、美化环境”的原则,今年启动了第四批景观照明建设。按照计划,我市将于8月底前完成23家单位93栋楼体的景观照明建设任务,为城市“增光添彩”。同时,我市还加快推进城市景观远程控制系统建设,为将来实现城区亮化设施集中控制、统一亮灯、高效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今年年初以来,市城管部门加大市政设施巡查监管力度,着力落实市政道路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围挡管理标准,确保破道恢复质量;督促责任单位对路面坑洼不平和人行道地砖、道沿石、窨井盖损坏等现象进行整治,查处破坏、侵占、损坏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违章行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组织人员对施工工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以及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立即责令工地停工整改;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严查重罚“黑渣土车”运输及抛撒扬尘、污染城市道路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