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珂)昨日,记者从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随着毕业季的到来,我市将继续面向社会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请于7月31日前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窗口申报。
据介绍,见习单位申报条件包括: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技术岗位或提供有助于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的一般性工作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能够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焦作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可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留用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此次申报将采取上网注册申报、现场确认并提交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告,《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焦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机构的见习单位需要提供民办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211871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