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一个人,一段历史,一束思想,一种文化,一个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源泉。
——《廉语金典》
【原典】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明 曹端 见《清稗·官箴》
【注译】衙吏不畏惧我严厉,却畏惧我清廉;百姓不服气我的才能,却服气我的公正;公正,那么百姓就不敢轻慢;清廉,那么衙吏就不敢欺瞒。公正使人明察,清廉产生威信。
【解读】曹端(公元1376-1434年),字正夫,号月川,世称“月川先生”,明代河南渑池窟陀里(今渑池县仰韶乡曹滹沱村)人,生于明洪武九年,卒于宣德九年。曹端自幼聪敏,5岁时随父亲到学堂去,看见《河图洛书》,回到家里就照着画,并问父亲:“我画的和书上一样吗?”父亲当时非常惊异。17岁时,家里为他建了一个书房以陈放书籍,曹端自己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勤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下联是:苦苦苦苦,不苦如何通古今?并把书房命名为“勤苦斋”。曹端18岁进秀才,读宋朝理学著作《太极图》《通书》《西铭》等,感慨道:“真理就在这里边了!”于是把研究理学作为自己的毕生目标,专心攻读,他书房座位下脚踏的两块砖都被磨透了。学业有成后,明成祖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曹端32岁时参加科举考试登乙榜第一,被任命为山西霍州学正(就是掌管地方教育的生员)。43岁时,父母双亡,曹端回河南渑池老家守孝6年。永乐二十年春,守孝期满,改任蒲州学正。曹端勤奋敬业,诲人不倦,只要有人来请教,半夜必起床,吃饭必停下。蒲州任满之后,霍、蒲两州上书朝廷,争留曹端。但因为霍州奏书先到,曹端就重回霍州。曹端学高品正,四方学者闻风仰慕,争相来见,多时达到几百人,朝廷官员也来拜谒,不把他当小官对待,甚至农夫樵人都知道曹端的名字,佩服他的德行。宣德九年,曹端逝世,年仅59岁,霍州街巷哭声一片,老百姓连买卖都停下不做了,孩子们也痛哭流涕。曹端为官多年,清正廉洁,家贫无资,死后回不到故乡,就葬在霍州。13年后,翰林院编修黄卓庵路过渑池,拜谒曹祠,得知曹端墓仍在霍州,遂慷慨解囊,将其归葬故里。曹端一生著述甚丰,主要著作有《〈太极图说〉述解》《〈通书〉述解》《〈西铭〉述解》《四书详说》《性理文集》《夜行烛》《拙巢集》《存疑录》《〈孝经〉述解》《训蒙要纂》《家规辑略》《录粹》《尤文语录》《儒学宗统谱》《月川图诗》《月川诗文集》等。
“洪武”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年号。我们知道,朱元璋出生于贫民之家,少年时曾为地主放牧。16岁时,家乡遭旱蝗灾害,瘟疫流行,他的父母及兄长都在这场灾难中相继死去。为了生存,朱元璋投皇觉寺出家当了和尚。但不久后的饥荒使得他不得不离开寺院外出化缘,乞讨于皖西、豫东三年,历经磨难。朱元璋亲眼目睹了元末政治腐败、官贪吏残的情形,深恨贪官污吏蠢政害民。在明朝建国之后,他大力整顿吏治,制定严刑峻法,对贪官污吏的惩治采取了空前绝后的严酷手段。当时法令规定,凡是发现有贪赃害民的官吏,百姓可以直接擒拿送至京师。若是有敢阻挡者,即行灭家灭族。凡是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者,若赃至60两银子以上者,一律斩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他把府、州、县衙门左面的土地庙作为剥人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又在官府公座的两侧各悬挂一个塞满草的人皮袋,使办公的官员提心吊胆,不敢犯法。他还采用挑断脚筋、剁手指、砍脚、断手、钩肠、甚至割生殖器等酷刑惩治贪官。朱元璋称帝30余年间,惩办了大量的贪官污吏。仅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发配至安徽凤阳屯田的有罪官吏就有万余人。在其所处理的一系列贪污案件中,最为突出的是郭桓案。郭桓官至户部侍郎,征收浙西秋粮贪赃枉法,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事发,结果被追赃粮700万石,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均被处死,供词牵连到各布政司的官吏,被杀者又有数万人,追赃还牵连到全国许多富户,以致中产之家大多破产。像这样使用严刑峻法惩治贪官污吏和如此大规模地诛杀诛连,可以说亘古未有。朱元璋大张旗鼓地惩贪治吏,对于正风肃纪、改良吏治起到了一定作用。这样的历史背景,对曹端的思想和言行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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