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 通讯员霍姗姗)“在开展执纪监督过程中,对党纪法规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可能出现监督检查程序不规范、擅自扩大监督检查范围、执纪监督不够精准等风险。我们要采取风险防控措施,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自身约束,确保风险点不发生风险失控现象。”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召开室务会议,大家畅所欲言,讨论查找晾晒各自岗位中存在的岗位风险点。这是市纪委监委坚持自我管理监督约束、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
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就排查到哪里。6月底开始,市纪委监委结合“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岗位风险点全覆盖排查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分别结合部门和岗位实际,一项一项找准查实部门和个人岗位风险点,各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必须经室务会讨论决定,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在市纪委监委内部公开。
此次岗位风险防范排查工作,以岗位职能职责为切入点,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互查互评等方式,紧紧围绕监督执纪、信访受理、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干部选拔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排查可能引发岗位风险的“触点”和环节。
据了解,此次岗位风险建档覆盖了市纪委监委机关23个部室、30个派(出)驻机构,目前共查找岗位风险点613个、制定防控措施725条。
针对排查出来的岗位风险点,明确监管权限,落实监管责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岗位风险防控一览表,建立完善的岗位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让防控措施找得准、防得住、管得牢。
“结合系统内部典型案例查找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排查岗位风险,既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廉洁奉公的意识,也有利于我们提早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迅速纠正、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周红波说。
查出来不等于管得住。为了加强对风险点的管控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不断强化日常岗位风险警示提醒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和日常监督检查,动态落实防控措施。
市纪委监委在建立完善岗位风险防控机制的同时,不断完善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列出14条负面清单,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划出“警戒线”。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围绕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执纪监督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涉案款物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登记备案办法,及时修补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
“先正己才能后正人,纪检监察系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我们必须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灯下黑’。”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