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村民反映原八组组长孔凡孟私自占用土地、组内开支不明等问题,经过调查组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消除大家对孔凡孟的误解……”6月18日晚,在孟州市南庄镇杜村村民大会上,孟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王海燕对现场近50名党员、群众公开说明情况。
一时间,在场的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议论纷纷。活动一结束,这个消息就在全村传开了,一场“老孔有问题”的流言就此终止。
“说实话,纪委干部来找我谈话的时候,我心里很窝火,没想到自己一心一意为村里老百姓办事,到头来却被举报。那段时间,我压力很大……”回想当时的情形,孔凡孟满腹委屈。
老孔的“窝火事”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今年5月份,孟州市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反映孔凡孟私自占用土地17亩多、修路款账目未向群众公开、组内开支不明等问题。这封举报信按程序交由孟州市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办理。
接到举报后,纪检监察干部张端阳先后调取了南庄镇财政所对该村的修路补偿明细表、八组修路款发放表,并对该村八组部分村民进行了走访。经过仔细排查后发现,2016年11月份,237省道修路占用了八组17亩多土地,由于道路尚未动工建设,为保证群众利益,经八组群众代表开会后决定先在该地块上种一季冬小麦。2017年6月,小麦销售款已在八组入账;2017年11月,八组召开全体群众大会,讨论决定按户籍发放修路补偿款并制作发放表上报至镇政府,由镇财政所按照发放人员名单直接将补偿款转入村民“一卡通”账户。
“举报人作为八组村民,补偿款也已领取,为何还要举报孔凡孟?难道八组还有其他情况没有查透?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蹊跷?”带着这样的疑问,张端阳决定再到村里走一走,听听群众的说法。
经过不断走访,事情的来龙去脉渐渐清晰。原来,举报人石某某在2014年八组重新分配耕地时,由于对自己的分配结果不满意,长期超面积占用八组土地进行耕种且长期拖欠承包金,经多次催要无果后,被八组起诉至孟州市法院。今年4月,该院作出判决,限定石某某等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给八组承包金1.6万余元。在信访案件核实期间,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了石某某的请求,维持原判。
张端阳拿着核实情况找到举报人,向他反馈核查情况。举报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羞愧难当。
举报信的来龙去脉已经明晰,孟州市纪委监委随即决定对孔凡孟予以公开正名,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