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新官不理旧账”等涉及政府诚信的热点问题,吉林省提出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等为理由不履行、不兑现承诺,若因无法履行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相关补偿、赔偿可依法纳入财政预算。
顾培利 作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