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陟县大封镇某村的刘某某刚买一辆崭新的轿车,就因醉酒驾驶被公安交警查处。
6月24日,刘某某从我市市区购买一辆某品牌高级轿车,车子开进村里,引来无数艳羡的目光。几个小哥们闻讯后立即打电话祝贺,刘某某一高兴就邀请大家到村头饭店喝酒以示庆祝。大家推杯换盏,谈笑风生,好不快活。一次能盛三两啤酒的塑料杯,刘某某接连喝了10多杯,还不觉得多。大约22时许,宴席结束,众人相继离去,刘某某乘着酒兴驾驶自己的新车回家,在309省道上行驶没多远,迷迷糊糊地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想要掉转车头已经来不及,被迫接受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某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其带至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案件中队处理。经讯问,刘某某对其酒后开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6月25日,当地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刘某某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但现实生活中总有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不出事故是侥幸,发生事故后悔迟,有的甚至付出昂贵代价。希望广大司机朋友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远离酒后驾驶,共享美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