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 通讯员霍姗姗)“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具有很大的推进作用,大家一定要严格按照‘二十四字’要求,逐案抱卷核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改问题,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案件质量。”近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安排部署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向评查组成员强调。
6月24日至7月10日,市纪委监委抽调全市审理骨干组成两个评查组,结合全市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展等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重点核查抽查2018年以来自办案件、移送司法案件、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以及重处分案件和十八大以来县(市)区纪律处分执行情况。
此次评查工作以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升案件质量为导向,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为标准,坚持评估检查和工作指导相结合,采取先自查后集中复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采取交叉检查、听取汇报、现场查阅卷宗、查看台账资料、与组织人事部门结合的方式,逐案核查,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是否到位、归档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检查中对发现的个性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反馈、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