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811民初339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李丽华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736号嘉隆中心1号楼5-06号房产/所有的车牌号码为豫H93998的奥迪牌小型轿车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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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