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0811民初187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刘争辉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站南路2269号中海左岸小区6号楼1单元1606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联系电话:17739169117 张法官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