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在全省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中,河南省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温县分公司因为在喷漆、焊接等作业中排放废气污染大气环境,被依法查处。7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
7月15日,全省涉气企业专项检查焦作行动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存在大面积喷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现场核查,当时该公司已停产,抛丸工序配套建设的集气+袋式除尘器+15m高烟囱未运行;地面上有2处喷漆作业痕迹,2处堆存有几十根已喷涂好红色漆的钢结构件,车间内还有大量的已焊接件和已抛丸件堆存,生产迹象明显。事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问询时坦言,该公司喷漆房尚未建设,喷漆、烘干工段要求的环保设施没有建;切割和焊接工序要求的环保设施也没有建设。
经调查,该公司抛丸工序污染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焊接工序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气在车间内弥漫并通过门窗直接排入大气环境;喷漆工序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气在车间内弥漫并通过门窗直接排入大气环境。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经现场取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据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案例,无组织排放废气是指车间里不能被有组织废气治理管道或设备吸收处理的细微颗粒物、烟尘、浮尘、气体等(统称废气)。由于不能被有组织排放的治理设施管道吸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废气会慢慢排出车间之外进入大气层,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无组织排放废气,虽然一个工厂排放的数量不大,但多个企业排放就会产生聚沙成塔的效应,并且其具有不易察觉的隐蔽性、被忽略的潜伏性,引不起人们注意。因此,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