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大量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农民工一直被排除在工会之外。2001年,我国新修订的《工会法》出台,第一次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界定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流动工人”,在法律上肯定了农民工拥有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如今,广大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已经把加入工会组织作为自己维护权益、保障工作的主要依靠。目前,我市各级工会正以极大的热情,积极推动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工作——
6月12日,中建七局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生态保护项目部施工人员张某特意起了个大早。“我这么多年到很多工地打工,光听说有‘工会’这个词,从来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这次在焦作打工,我才知道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人’,我们施工队也加入了工会组织,有了自己的‘娘家’。”张某向记者描述着前不久加入工会时的激动心情。
“近两年来,我市各级工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工会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认真做好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维权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覆盖面,吸纳众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市总工会民管部部长段斌对记者说。
为了推动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市总工会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现场解决有关问题,大张旗鼓宣传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建会入会的重要性,提高工会干部建会入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印发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建会入会宣传手册2万册、农民工入会宣传彩页2万页,制作宣传展板14块,深入建筑工地、车站、广场、街头巷尾广泛宣传工会职能,为做好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市总工会协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采取一系列举措,促进农民工建会入会工作有序展开。先后制定下发了市总工会《关于推动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入会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印发《开展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建会入会工作项目申报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百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全市各级工会开展建会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
为严格履行程序,依法推动建会入会规范化,市总工会认真贯彻全总《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履行基层工会选举程序,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主任选拔条件,统一制定下发“基层单位建会申请报告”、筹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向上级工会的报告、上级工会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等文本模版,推动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建会依法规范推进。
由于建会对象不同、性质有别,市总工会坚持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针对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建会入会的复杂情况,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增强了各类企业建会入会的针对性。一是加强与交通、邮政、人社、住建、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联系协同,以龙头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送餐员、建筑业等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实现对同行业小微企业和就业人员的覆盖。今年年初以来,相继推动市快递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市万通人力资源公司等单位成立了工会组织。二是发挥国有企业等骨干单位带动作用。积极督促国有企业、我市骨干单位等依法吸纳与本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入会,督促单位行政推动劳务合作关系的用工主体建立工会。今年年初以来,相继推动中建七局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生态保护项目工会成立,指导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和兴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搬迁项目部、征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工会积极吸收劳务派遣人员加入工会,新加入农民工工会会员3000余人。三是做实做强乡镇 (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积极推动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动和指导辖区企业建会、发展会员的职责,同时规范村工会组织建设,着力推动不具备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建立联合工会,吸纳零散就业人员入会。
让广大农民工实实在在看得见加入工会组织的好处,是推动这项工作的重要一环。为此,市总工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让农民工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唤起行动自觉。市总工会与焦作大学联合开展了“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服务分队,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2次、农民工法律讲座1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宣讲法律知识惠及农民工1200余人次。目前,全市106个乡镇(街道)已有105个建立工会,5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部成立工会。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建工会组织50多家,新发展会员63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