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部分案件当事人在诉讼费结算期间,出于退费金额小、路途较远以及时间、费用等因素的考虑,怠于前来办理退费,导致部分应退诉讼费久积未退,形成“难退费”现象。今年7月份以来,中站区法院针对这种情况,在全院推行了诉讼费银行账户确认单制度。
该制度明确,对于新立案件,起诉人只要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银行账号确认单,确认其本人名下用于收取诉讼费退费的银行账号,法律文书生效后,需退还诉讼费预缴款的,案件承办人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费报批手续后,由诉讼服务中心退费窗口将相应款项直接退至起诉人预留账号。当事人无须主动提出申请,也无须到场办理退费,即能够收到法院退回的诉讼费。账号确认制度的实行,不但能够解决“难退费”现象,还能够免去当事人往返之辛劳,做到当事人不来法院也能办理退费,基本实现案件生效后及时完成诉讼退费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