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齐云霞)7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工作规定》的通知。这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所需的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服务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在促进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长效合作,实现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和市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优势互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要建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应围绕本地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保障问题,开展一次以上联合调研,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畅通民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合理诉求的渠道。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通过加强与行业商会、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协调,搭建非诉调解平台,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共同搭建好涉民营企业案件联动调解平台,形成调解合力,彰显调解公正,提升调解实效。市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积极促进依法治企工作,做好商会调解工作,主动反映企业合法诉求,推动企业诉求得到公正有效解决。
除此之外,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市工商联要搞好联席会议磋商机制、日常联络协作机制、联合专题调研机制等配套机制建设,及时交流、反馈,共享信息,准确研判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行动和步骤,切实为我市民营经济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今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市工商联将有针对性地推进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民营企业查漏补缺,整章建制,增强法治意识,加强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