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中站区的焦作市鑫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隧道窑烟道与脱硫设施接口和检修口因封闭不严,有烟气跑冒直排现象。鉴于该公司隧道窑烟气跑冒收集处理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7月5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焦作市鑫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7月4日18时49分烟气含氧量变为19%以上,到19时13分对应氮氧化物为零。对此,该公司生产负责人称,是因为风机配电跳闸原因导致,跳闸后烟气通过窑体缝隙排放,但该情况未向中站区环保部门报告。7月5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隧道窑烟道与脱硫设施接口和检修口因封闭不严,有烟气跑冒直排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三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