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博爱县一家大型酒店因拖欠信用社贷款500余万元被告上法庭。是“釜底抽薪”“杀鸡取卵”执行寥寥无几的实物财产,还是“放水养鱼”给被执行人一段时间,让其挣钱后还债?中站区法院执行法官选择了后者。结果,该酒店存活下来,20多名职工保住了岗位,信用社也能分期收回贷款,把死账做活,实现了双赢。
博爱县某酒店为扩大经营,向中站区某信用社贷款500万元。然而,贷款到期后该酒店迟迟不还,信用社于是向中站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偿还本息共计515万元。
2018年4月3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每月偿还原告30万元,直至偿还完毕。而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被告从未履行法定偿还义务,原告于2019年4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站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责令该酒店负责人依法报告财产,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将其经营的酒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你如果再不还钱,后果很严重,不仅你自己受法律制裁,你的担保人也要受牵连。你妻子是担保人,你多年的铁哥们也是担保人,你好好想想吧……”“法官,能不能抬抬手?现在酒店经营刚转入正常,开始盈利了,先不要查封,让我们缓口气。前段时间不是不想还,是真没有那么多钱呀……”该酒店负责人向执行法官恳求。
面对这一新情况,执行法官李前进再次到该酒店进行实地调查,仔细查看了近期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发现该酒店确实具有盈利能力。怎么办?继续强制执行,该酒店必死无疑,20多名员工也将失业;停止执行,又无法向申请人交代。左右为难的李前进将这个问题及时向执行局领导作了汇报。经过多次研讨会商后,大家一致决定“放水养鱼”。
李前进耐心细致地给信用社做工作:“酒店目前的这点家当不值几个钱,继续执行,这个酒店可就死定了,你们是要眼前的这点小利,还是让他们缓口气,分期收回所有钱……”
经过几次调解后,信用社主动作出让步,酒店可以延期还款。为表示诚意,该酒店主动偿还了22万元贷款本金和32.5万元利息。法官趁热打铁,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酒店每月还款30万元,直到还完为止;如果逾期,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截至目前,该酒店已还款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