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巧珍)近日,国家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2018年度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通知》,我市获得全国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18年度绩效评价“优”的好成绩,在第二批全国23个试点城市中位居第2名,在第二批河南省4个试点城市中位居第1名。
2018年8月23日,我市成功争取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18年至2020年我市将获15亿元中央奖补资金。试点期间,我市通过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农村电供暖、气供暖、可再生能源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到2020年全市清洁取暖改造面积达6728万平方米,城区、县城及城乡接合部实现100%清洁取暖,农村实现90%清洁取暖;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682万平方米。
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四部委的要求,总结经验,强化合作,加大投入,再接再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