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5年6月8日8时20分左右,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大东关居委会一组一村民联建违法建筑在外粉作业时,吊篮一侧固定吊篮钢丝绳发生脱落,造成吊篮在空中倾斜导致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外粉施工队无任何施工资质,施工前未对施工吊篮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固定吊篮的锁扣存在隐患,致使在作业过程中吊篮一侧钢丝脱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外粉施工队所聘人员是临时招聘的农民工,未经过安全培训,施工时未佩戴任何劳保防护用品,施工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2.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未能按照邓州市打击违法违章建筑指挥部要求,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有效制止;3.邓州市国土资源局、邓州市城乡规划局、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已对该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下达停工通知,但未能有效制止其违法施工行为。
三、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1.违法建设承建商李康、违法承揽工程和违法组织施工的李清波,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大东关居委会副主任兰奇文,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给予记过处分;邓州市花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滕云飞在发现该处违法违规施工后,责成大东关居委会制止其违法违规行为,但是未能及时督促落实,给予警告处分。
3.邓州市城乡规划局彭富志、朱磊,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未能发现其分包辖区内有李康开发的违规违章建筑,给予记过处分。
4.邓州市住建局刘宏凯,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将该处违法违规建筑提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予警告处分。 (市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