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山民二初字第0017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焦庆保所有的位于山阳区南阳路新港花园5号楼2单元4号室内的物品(床、衣柜、沙发、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家具和家电)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联系电话:17739169122 马法官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