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涉嫌店外经营,已承认错误,积极整改。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念是初犯,借本人朋友圈向大家宣传:请勿店外经营,保持城市环境。”近日,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起商户店外经营行为采取“集赞减罚”执法方式,商家在朋友圈发消息并集齐20个赞后可减轻处罚。“通过在朋友圈内集赞、自我曝光,督促当事人反思,希望起到自我纠正和宣传警示的效果,处罚一起、教育一片,也能化解执法相对人的对立抵触情绪。”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益昌人:店外经营是违法,情节轻微免处罚;为让警示效果好,“集赞减罚”圈里发。
@DOUNOL:“集赞减罚”是一种有创意的执法方式,不仅能让违法者反思,也能对其朋友起到警示作用。商家只有集齐20个赞才能减轻处罚,这就是违法成本。不过,这样的执法方式并非适用于所有违法事件,我们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不知潇湘在何处:“集赞减罚”能让违法者印象深刻、知错就改,还能让更多人增强守法意识,有助于大家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薍ovo:这种执法方式很有创意、很人性化,不仅能让违法者心服口服,还能警示更多人,点赞!
@贵贵的蒲公英:这个举措很有创意,不仅能让违法者牢记教训,还能在更大范围发挥宣传和警示作用。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智慧。
@悦眉潇生画:此举不仅是处罚,更是教育,能让违法者及其朋友同时增强法律和规则意识,大家相互促进,争做文明好市民。
@风开季节:我认为朋友圈是私人社交平台,不应该承载“减轻处罚”的功能。如今,在朋友圈里集赞实在太简单,对违法者很难起到震慑作用。此外,并非所有人都使用智能手机,都开通了朋友圈,对于这部分人而言,此举显然违背了公平性原则。
@无价宝之:依法对商家进行不折不扣地处罚,才能称得上严格执法。我认为“集赞减罚”与依法治国精神相违背,不但不应该鼓励,反而应该叫停。
@月海玄: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事情都不能儿戏化,否则,法律的震慑力就会大打折扣,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会由此受损。
@常睿平:我不赞成“集赞减罚”,此举很可能使法律变成“橡皮人”,对违法者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下期话题】
“拉客”
有网友近日向媒体反映,河南省某医院西区医院强制要求医护人员、医院职工每人找5个病人住院,未完成任务者扣工资200元。对此,该医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西区医院是独立法人单位,只是医联体成员;发生这样的事件说明西区医院内部管理有问题,已责成其尽快整改。许多网友谴责此做法,且担心由此引发小病大治、骗取医保等风险。还有网友认为,单位要求员工利用私人社会关系“拉客”已经成为很多行业的潜规则,这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我们不必苛责。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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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