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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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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3日12时起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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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空气质量预测分析,9月25日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轮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和时段可能达到重度以上污染。根据全国重点区域联动管控要求和《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规定,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9月23日12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解除时间暂定为10月2日24时。

  针对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发布相关健康防护警示。教育部门要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健部门要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针对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都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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