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中站交警大队2018年年底以前依法扣留的236辆二轮摩托车、4辆正三轮摩托车,经通知后车主目前尚未接受处理或有的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现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本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中站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或办理相应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作出处置。
特此公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