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811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赵治国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4028号万方嘉园20号楼3单元21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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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