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11月1日,我市正在开展的大型食品企业违法、行业“潜规则”违法、区域性集中生产企业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整治活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根据部署,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依法进行约谈、责令整改、警告、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击大型食品企业违法、行业“潜规则”违法、区域性集中生产企业违法行为,10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启动了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大型食品企业、区域性集中生产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及行业“潜规则”违法行为,对苗头性违法行为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有效指导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整治的相关法律依据、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内容。其中,在重点环节的把握上将从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保障、生产环境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与事故处置、自查与主动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产品则包括米、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白酒、饮料、肉制品、乳制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
据了解,此次排查整治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下旬,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整改提高、跟踪检查四个阶段进行。目前,排查整治活动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本月下旬,全面进行整改提高,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将对日常监管部门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部分重点企业和行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行业“潜规则”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