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11月5日下午,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约谈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因在近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中措施落实不力、响应进展缓慢,武陟县政府、温县政府被公开约谈;存在问题的解放区、博爱县、沁阳市、孟州市等县(市)区被预警提示。
11月4日下午,在全省“三散”污染治理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电视电话会议上播放的专题片中,通报了我市7个问题,其中温县3个、武陟3个、沁阳1个。当天,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会商研判情况通报》,其中武陟文发建材、温县兰兴革业等10家企业应停产而未停产到位;孟州两家企业存在废气排放量、用电量不降反升问题。当天晚上,市生态环境局对省厅通报的19家企业的异常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发现11家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其中涉及武陟5家、温县5家、示范区1家。11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对示范区、武陟县、温县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管控不到位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韩国庆在约谈中强调:第一,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凡是在会上被通报批评的问题企业,相关县(市)区要立即整改,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公开曝光。同时,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强力措施,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到实处。第二,严格标准,依法经营。对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将给予法律保护和大力支持;对违反环保法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拒不执行管控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轻则给予经济处罚,重则进行停产治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加强监督,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确保各项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市攻坚办大气工作部要加强统筹调度,每日对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市环境监控中心要对在线监控企业排放数据情况进行通报;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环境违法和失责行为;各级生态环境宣教部门要广泛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污染违法线索,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温县、武陟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马正夫主持。会议传达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管理工作的函》,并对下一阶段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纪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市环保督导组综合组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