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城开1号楼系中房集团焦作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请中房集团焦作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法人代表或权益承继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焦作市山阳区定和街道万方桥社区联系,配合该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将由焦作市山阳区定和街道万方桥社区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主名单:姜允振
坐落: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城开1号楼东单元502号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焦作市山阳区定和街道万方桥社区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