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睿辉、张海亮)今年年初以来,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加大对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的查办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11月8日,该院办理一起社区服刑人员财产执行监督案件,从线索发现、受理、调查,到去法院缴纳罚金在一天内全部完成。
当日,该院第三检察部在对社区矫正工作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检察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都某某的3万元罚金至今没有向法院缴纳,立即受理该案,对案件展开调查。
该院调阅了都某某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了解到都某某2017年8月18日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决时都某某向法院缴纳了2万元罚金,接受社区矫正两年多来罚金分文未缴。该院立即通知都某某到检察院,对都某某进行面对面谈话,向都某某宣传法律知识,使都某某明白了罚金刑必须缴纳。随后,该院检察官带都某某到解放区法院缴纳了3万元罚金。至此,都某某的罚金刑全部履行完毕。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