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6月11日0时5分许,贵州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六枝工矿)新华煤矿(以下简称新华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岩)量约1010吨,瓦斯涌出量约12万立方米,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34万元。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该矿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1601回风顺槽2#联络巷揭穿的M6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石门揭煤时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二)间接原因
1.新华煤矿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问题;
2.四川煤矿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对新华项目部未实施有效管理,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3.六枝工矿的管理关系不顺,制度不健全,技术措施审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
三、人员处理情况
六枝特区煤炭局、经信局局长丁勇,六枝特区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安监局、执法局局长吴江,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六枝特区煤炭局副局长熊翱,六枝特区安监局党组成员、执法局专职副局长牛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金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六枝特区新华安监站站长李德刚,给予行政降级、党内警告处分。
(市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