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相关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所需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为全面做好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原则上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申请地点:安置地(退役时的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咨询电话:焦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391)2710100
沁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5909082
孟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8185521
温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6196568
博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8683447
武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7292125
修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7188283
解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2111855
山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2166819
中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2955996
马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3958990
示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391)3127957
四、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
5.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
6.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提供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
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历年缴费明细表。
参保的部分退役士兵,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未参保的部分退役士兵可书面写明未参保的情况。
焦作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