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齐云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扶商、护商”的浓厚氛围,打造绿色政治生态,构建公正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提供政治保证,日前,市纪委、市统战部、市监察委员会、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把握新型政商关系,即“亲”和“清”的政商关系。“亲”就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多关注、多交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清”就是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关系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坚持惠企为本、主动服务。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以“亲”密切政商关系。要公正对待非公有制企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各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打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要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要落实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意见》要求,要严守政商交往底线,着力以“清”规范政商关系。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打造廉洁机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交往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廉荣贪耻社会氛围,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政商关系既“亲”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