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山·东方花园一期、二期AB区业主:
感谢您购买“金山·东方花园”小区商品房,我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7日、2016年1月15日、2018年11月15日、2019年1月30日多次在《焦作日报》刊登“金山·东方花园一期、二期AB区办理不动产权证通知”,目前仍有部分业主无故不来办理。现我公司再次进行通知,望相关业主在收到本次通知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尽快与我公司联系并共同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如逾期仍不来办理,相关风险和后果由业主本人承担!
若有不明之处,请致电:400-0391-706
通知人: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