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金华)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年来,我市科技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双创”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打造焦作发展新引擎,增强焦作发展新动力。
加快建设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载体。实施创新创业载体升级工程,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投资机构、专业团队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结合“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APP、微信等创新模式,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在3D打印、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数字教育等新兴业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支持整合各类园区老旧厂房、闲置房屋、商业街区等资源,改造提升成为有特色、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主体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主体奖补力度,从2016年开始,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按政策规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准入便利化。积极推进多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合一,减免初创企业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鼓励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各类孵化载体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设施、减免相关费用等服务;支持建立创新创业企业(人才)团队;支持和鼓励申报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并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引进合作共建活动,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强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支撑,引导新建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设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等服务机构,发展文化科技融合服务业,积极推动科技服务业示范工作。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探索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科技融资风险、科技贷款贴息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科技融资担保资金的作用,提高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的积极性。落实国家支持创新创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高校、大企业等举办或参加各种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推动创新的创业文化氛围。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勤劳品质、坚韧毅力。开展“双创”先进人物评选宣传活动,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此外,各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工作组织推动与协调,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政策措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