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中原不动产公司综合楼系河南省中原不动产总公司焦作公司开发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请河南省中原不动产总公司焦作公司原法人代表或权益承继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焦作市解放区焦南街道办事处或站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配合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逾期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将由焦作市解放区焦南街道办事处或站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主名单:姚调新 坐落: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中原不动产综合楼二楼写字间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解放区站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