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尚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城乡居民注意了,2020年度焦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19年12月25日截止。记者昨日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已有47.98万人完成参保缴费手续。
市医保中心提醒,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全年250元,还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特别是在校学生,请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参保的居民,将无法享受2020年的医保待遇。在校学生和所有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时间一样,都是截止到12月25日。
据了解,2020年度焦作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医保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在2019年490元的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全年520元;个人缴费标准人均同步增加30元,达到全年人均250元。同时,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
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方式仍采用现场缴费。记者昨日在解放区焦南街道中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工作人员在为前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市民办理业务。“具有焦作市城乡户籍的居民,均可到户籍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乡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参保居民缴费时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已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带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办理。未获得焦作市城乡户籍的流动人员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办理参保缴费。”工作人员介绍,家庭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不需要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因政策衔接造成的重复参保,只能按一个险种报销,不得重复报销。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请尽快完成参保缴费手续,避免影响正常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照规定,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每年都有一些人生病住院后才想起自己未参保,导致不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广大居民特别是在校学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参保,逾期将不予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2020年度我市的居民医保政策强化了大病保障功能,将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至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据介绍,规范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从今年9月30日起执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2019年9月30日(含30日当天)以后出院的,本次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执行,以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追溯报销。